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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7月完工,現在快10月了,還沒弄完。”市民劉先生給本報廣廈熱線82205019打來電話。劉先生說,5月初,他訂購了一套32000元的實木傢俱。商家原本說7月交貨,7月份送來的部分傢俱卻讓劉先生很不滿意。“和我看到的樣品質量相差太大,做工非常粗糙。”劉先生要求商家整改,而這一整改卻又是兩個月過去了。據瞭解,劉先生與商家已簽了商品定製合同,延期交貨商家應進行賠付。但現在,商家卻對記者表示,他們拒絕賠付,只答應將產品修正完善再交付劉先生。
律師提醒劉先生和其他遇到類似問題的消費者,定製傢俱時,一定要與商家簽訂條款內容詳細的定製合同。遇到類似劉先生這樣的困擾,可依據合同條款,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在裝修、購買傢俱建材的過程中,你是否也遇到過類似維權困擾?本報廣廈熱線82205019也將持續爲市民開通,接聽你的消費投訴,並將爲你提供諮詢渠道和媒體監督。(記者黃汝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