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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心城區(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購買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
新城新區(橫琴、南灣、唐家灣、西部地區)範圍內,購買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
昨日深夜,珠海市住建局通過該局官網公佈了珠海正式調整限購、限價政策的消息。
昨日出臺的《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的意見》對原有的限購、限價政策作出調整。《意見》明確指出,自印發日起,爲了進一步優化戶型、優化住房發展空間佈局、控制居住人口密度,在中心城區(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購買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爲鼓勵和引導居民到新城新區安居,新城新區(橫琴、南灣、唐家灣、西部地區)範圍內,購買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
爲更好吸引各類人才,提供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在珠海市投資創業、工作就業的非本市戶籍居民,符合珠海市人才目錄的,可以憑投資創業、工作就業等相關憑證,在中心城區購買1套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