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9月23日二版刊登《停熱復熱申請本月底前受理》一文後,一些市民來電詢問辦理暫停或永久停熱手續時,需要攜帶哪些材料。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工程師李偉介紹,在辦理暫停、永久停熱時,除了提供書面申請外,還需帶齊幾樣東西。
據介紹,市民如果需要辦理暫停或永久停熱,應向所屬供熱站提出書面申請,簽訂停熱協議書,明確約定停熱時間、停熱處理方式、協議期滿延期等內容。辦理暫停供熱期限最短爲一個供熱期。實施範圍包括供熱合同約定的全部區域。辦理時,市民應攜帶房屋權屬證明(房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供熱合同本;如果是委託他人辦理的,應當提供用戶本人出具的委託書、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有效身份證和供熱合同本。
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和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規定,市民如果辦理暫停供熱,需交納20%的“熱能損耗補償費”,這筆費用需每年繳納一次,並非是一次性繳費。(記者胡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