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出《市政府關於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共提出七項新規,其中第三項明確提出,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全市範圍內從即日起購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購住房證明。
至此,在南京執行了三年半的限購令終成歷史,南京成爲全國倒數第七個取消限購的城市。目前,僅剩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三亞6個城市還未取消限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