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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常務副所長陳杰建議,可以嘗試在改組住房公積金的基礎上設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即公積金銀行。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瞭解到,住房公積金實行屬地化封閉管理,地區間的資金無法調劑使用,導致了部分地區有錢無貸,部分地區有貸無錢的局面。一些城市資金供給緊張,中西部城市資金則大量結餘閒置,異化爲銀行低成本運行資金。住建部公積金監管司提供的最新統計報告顯示,包頭、運城等89個城市的公積金個人貸款率低於45%,部分地區公積金運用率則達到90%以上,流動性風險很容易超越危險的臨界水平。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也指出,在現行體制下,各城市之間的公積金中心互相沒有聯繫,房地產市場較好時公積金流動性不夠,市場較差時流動性過剩,但各地公積金卻“旱澇不均”,且無法調劑使用,難以形成“抗旱”、“抗澇”所需的合力。
除了流動性風險日益凸顯外,公積金還呈現存量資金浪費、貶值矛盾突出的問題。各地公積金中心大量的閒置資金以普通存款存放在銀行,淪爲銀行的低成本存款,而繳存人未獲得好處。另一方面,個人賬戶存款利息抵不過物價上漲,造成貶值,直接導致公積金騙提現象氾濫。
此外,公積金對國家戰略需求和社會轉型需求的呼應也明顯不足。住房公積金是計劃向市場轉型時期的產物,如今住房供應已經高度市場化,勞動力和住房配置都已社會化,而我國住房保障壓力非常大,動輒一年數十萬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成爲不少地方財政的首要壓力,許多地方爲此“負債累累”,而數萬億公積金躺在銀行“睡大覺”,也幫不上忙。
“當前,住房金融結構中最缺乏的就是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以此爲切入點來推進制度創新,將有利於發展與國際接軌而又符合國情的住宅市場。”
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常務副所長陳杰建議,可以嘗試在改組住房公積金的基礎上設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即公積金銀行。
《經濟參考報》記者瞭解到,相較商業金融機構,公積金銀行不以營利爲目的,利率較低,遏制了過度發放房地產貸款,避免了刺激房價上漲和導致房地產泡沫。同時,可以實現公積金管理從“行政化”向“金融化”的轉變,真正成爲政策性住宅金融企業,解決現行住房公積金中存在的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