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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市民租房時,繳納的半年6300元租金被假房東騙走。騙子使用假身份證、假房產證,冒充房東。真房東稱假房東只支付了500元定金暫時租下房子。律師提醒,除了要求房主提供身份證、房產證等必要證件,最好去物業、居委會等部門打聽房主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交了半年租金“房東”不見了
李先生和妻子都是泰安人,一直在外地工作,7月底打算回泰安發展。爲了租房子,他通過廣告聯繫到泰安青山新村一處房子的“房東”。7月23日,李先生到實地查看,覺得房子還不錯。
“房東”張某主動給李先生提供了身份證、房產證,李先生看後沒發現問題。張某要求李先生一次性交一年的房租,以後也是按年交。“當時我就怕出什麼意外,不想一次性交全,就和他商量着交半年的。”李先生說,他和張某協商了很長時間,張某才同意先交半年租金6300元。
李先生在附近一銀行ATM機取了錢,當場交給了張某。張某還告訴李先生,房子裏沒空調太熱,這幾天就會裝空調,讓他們先用着。“我當時還挺高興,心想遇到了一個不錯的房東。”李先生說。
下午,李先生想起裝空調需要有人在家的事,就給張某打電話溝通,沒想到張某電話關機了。李先生到樓下物業打聽張某的情況,得知房主根本不是張某,才發現自己上了當。
真房東稱只收了假房東500元定金
7月24日,李先生到派出所報案,並聯繫到了真房東劉林(化名)。
李先生提供了張某的兩個手機號,但均已關機。張某自稱名叫張風雲,而警方沒有查到符合條件的男子,其身份證應該是僞造的。在李先生的印象中,張某身高1米65左右,口音不是本地人。真房東也沒有留下張某的任何身份信息,只有一個已經關機的手機號碼。警方經調查認定,該案涉嫌詐騙,已立案。
劉林告訴李先生,7月18日張某來租房,他一開始也要求張某按年付租金,張某稱先交500元作爲定金,餘下的很快就會籌齊。劉林說看張某比較實在,就把鑰匙交給了他,讓他先住着。沒想到6天后,張某就用僞造的假身份證、假房產證騙了李先生。
李先生把自己的經歷發到了網上。他說,他感覺這個騙子的手段非常嫺熟,很可能是慣犯。“我把自己的經歷說出來,給其他人提個醒,一定要多核實一下房主信息。”
租房得多方面覈實房東信息
被騙後,李先生一直在考慮自己哪裏有疏漏讓騙子鑽了空子。“現在想想,當時太相信假房東的所謂房產證、身份證了。”李先生說,當時假房東主動拿出身份證、房產證給他看,讓他放鬆了警惕。
警方表示,該案中,李先生的最大漏洞是沒有找第三方覈實信息,只看了假房東提供的材料,單從紙面材料是看不出任何破綻的。
山東泰潤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永濤認爲,租房時應首先要求房主出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原件,如果房客租住普通商品房,可以到房管局覈實房屋產權證明、備案資料。如果產權證或使用權證明正在辦理還未拿到,房客可以要求房主拿出有效的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最大限度地防止假房東造假。
如果房客租住的是小產權房等特殊房屋,最簡單的一個辦法是到鄰居和管理小區的物業、居委會了解房主信息。這樣一來,假房東就無處藏身。另外,遇到轉租、委託代爲出租的情況,房客還應當要求其提供房主書面同意書或委託書,並且簽訂有效的租賃合同。記者趙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