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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消費者通過房屋中介購買二手房,無意中發現被騙,去找中介要錢,卻發現一夜間人去樓空。房子沒買到,首付款也打了水漂。本期《天天315》重點關注:那些一夜蒸發的黑中介。
央廣網財經9月10日消息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前一段時間,我們經濟之聲一直在持續關注黑中介攜款一夜之間人間蒸發的事件。近幾天,我們又陸續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在河北承德、內蒙古包頭等地,黑中介繼續出沒,一房多賣,或者收取首付款然後人間蒸發的事件繼續出現。很多遭受黑中介欺騙的消費者說,大家都是平民老百姓,買套房子不容易,現在房子沒拿到,錢也沒有了,可叫人怎麼辦。我們《天天315》節目再次提醒大家,買房是大事,在房價高企的今天,大家可能是拿出一輩子的積蓄購買一套房子,所以一定要加倍小心,謹防受騙上當。
我們今天就以兩個消費者投訴爲案例,請評論員以及律師來告訴大家,在購買房屋、簽訂合同、付首付、辦貸款等各個環節中,大家都應該注意些什麼。
我們先來看案例。首先是來自河北承德的敖女士。敖女士的侄女要結婚,準備購買婚房。看來看去,終於在一家叫做“金橋”房產中介的幫助下挑中了一套,於是就將房屋的首付款12萬交給了這家中介,等着辦貸款,房屋過戶了。
中介以房子的產權證還沒有辦好,要求敖女士的侄女等待半年,於是,小兩口就耐心等待。沒想到,噩夢就從這等待開始了。無意當中,敖女士詢問自己的侄女房子的事情怎麼樣了,侄女回答要等半年,敖女士覺得不太對勁,就要求侄女去中介看看,可是到了中介門店才發現,門店已經人去樓空了。
敖女士:就聽人說,有人去報案去了,說是金橋房產那塊,都捲款跑了,後來他們就去趕緊上辦事那間門店去看,看那門都鎖上了,然後裏頭桌椅板凳扔的亂七八糟,裏頭什麼都沒有了,有好多工作人員也說好幾個月沒發工資了,他們也不知道老闆跑到哪去了,說頭一天晚上他們還開工作協調會了,第二天等着去上班,裏頭那些原來辦公電腦什麼的那些東西都沒有了,亂七八糟扔。
記者:就是第二天都沒有了?
敖女士:對,都沒有了,對它在承德市有40多家門店,不是10多家。
敖女士說,他們目前已經報案。警方立案,並不意味着錢能夠追回來。敖女士說,12萬,對於一般人可能不算什麼,可是,她侄女的男朋友家是大山溝裏的,很窮很窮,湊上着12萬實在是不容易。
河北承德的敖女士是交了首付,錢被卷跑,而內蒙古包頭市的王女士面臨的情況是自己交了房錢,房主卻不知道自己的房主已經賣了。
王女士說,自己當時看好了房子,這家叫做德邦房產的中介說,房主很信任他們,籤合同、付首付都由他們來完成。
非常偶然,王女士臨時決定改貸款爲全款,於是輾轉查到房主的電話,聯繫上了房主。可是房主非常驚訝,說自己並不知道房子已經賣掉了。
王女士說,後來她才知道,這些中介非常猖狂,還曾經出現過一套房子賣五、六個買家,收五、六份首付的。
王女士當時首付了20萬,中介退給她15萬,還有5萬一直拖着,等王女士到門店去要錢的時候,卻發現已是人去樓空。
損失5萬塊,王女士說這算少的,有些買家被騙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大家都是辛苦錢,掙些錢不容易,這些中介真是很坑人的。
讓王女士奇怪的是,當時看到門店人去樓空,有人就報了110,可是等了一天,都沒有等到110出警。王女士想問,這算不算有關部門的不作爲?
王女士:就是那會兒3、4月份的時候,就有人報案,有人報案就說這個房子違約了,到期都不給退錢,就是這樣的。他們也知道是被騙了,就希望打110,他們打110報案,110沒人來管,等了一天都沒人來管。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包華,中國消費者律師團胡鋼律師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我們先來看第一個案例,中介告訴買房的小兩口,房子的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所以要等半年。那麼,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能賣嗎?沒有看到房產證,能交首付嗎?首付交給誰更能保護自己的財產?中介還是房主?
包華:按說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賣的,但是在市面上確實會有這樣一些房產,當時因爲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沒有取得產權證書確實也在流通。那麼在賣的過程中,就有很多需要限制的條件,比如說房屋交付的時間需要斟酌,比如全額的房價款什麼時候支付清也需要明確,等等會給我們的二手房交易帶來很多的困難,所以我們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沒有產權登記的房屋買賣的,但是它的技術環節控制起來會非常困難。對於購房人來說,陷阱會比較多。
經濟之聲:換句話來說,如果說沒有房產證的話,能不能辦貸款呢?
包華:肯定不可以,銀行必須要能看到這是一套可交易的房屋,可以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纔可以辦理銀行貸款。所以,銀行是不會給這樣的房屋辦貸款的。
經濟之聲:那麼不能夠辦帶看這個房子這種情況之下,如果說我們本來就是辦貸款才能夠付清房款的話,我們這個時候能不能交首付呢?
包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確實有交首付的情況,但是這個首付我們一般會提示給我們的當事人,或者購房人,如果確實想買這樣的房屋,確實能夠希望能夠支付自己首付表達自己交易誠意的話,那麼就需要房屋的持有人提供一些證件,同時可能要辦理一下房屋的交接,以保證購房人利益,但是這些環節對於很多購房人來說,因爲他比較陌生,跟我們的普通的二手房和普通的一手房交易程序不太一樣,他會比較陌生,而且要求的技術這方面的準備比較強,所以一般的購房人如果用這種的模式的話,最好請專業機構的人員幫助一下,否則會出現問題。
經濟之聲:您所指的專業機構的技術人員,是不是就是指的房產中介公司這些職業中介們。
包華:可以包括他們,但是由於房地產中介公司很多情況之下,都是以撮合雙方交易達成交易之後收取費用的,所以往往對於達成交易內容這方面對於雙方的引導並不是很充分,所以我個人建議,還是在房地產中介公司提供專業服務的基礎之上,自己找一個專業人士來幫助自己,作爲代理人處理事物,這樣可能會比雙方撮合的效果會更好。
經濟之聲:那麼現在我們想請教一下胡鋼律師,從法律角度來說,首付款到底是交給誰更能夠有利於保護自己的財產,其實交給房產公司,很多人是這樣想的,如果說我要交給房主,房主拿了我的錢不去給我辦手續怎麼樣呢?他要是跑了怎麼辦?交給房產公司現在我們又面臨遇到這種黑中介如果它卷恩了我們的款跑了,我們又該怎麼辦呢?那麼您認爲從法律的層面上來界定的話,首付款交給誰會更安全更妥當一些?
胡鋼:付款的環節是在中介服務有關的無論是租房還是買房中一個重要的環節。我建議首先一般來說是按照合同中約定的一種方式來進行付款,但是這個合同本身強烈建議廣大的租房者或者購房者使用當地行政機關推薦的房地產交易的最新版本的示範文本,來進行教育。你可以在網上,相關的政府網站上,都可以直接下載,打印3、4份,然後依據這個文本進行簽字,然後它上面會有一個關於交付具體的約定,就是付款的方式。但是,無論是怎麼付,首先如果要付給房主的話,那麼合同中應該載明房主的姓名,他的身份證號碼,他的銀行相關的賬戶的信息,你打到這個賬戶上,如果約定是交付到我們的中介組織的話,那麼一定是開戶名是這個中介組織這麼一個的銀行帳戶,切記直接將款項打給所謂的具體的房地產中介人員個人、或者是完全在沒有合同中,合同出現的任何人,這樣至少才能保證一個的最起碼一個的款項的安全。因爲你至少知道,你的款項走向是哪,而且你的款項的走向是基於已經簽訂的有效的合同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