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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2015年年底全行業完成營改增的期限漸近,尚未納入營改增的行業已經紛紛著手准備。記者從多方渠道獲悉,目前財稅部門已經開始著手對房地產業進行營改增調研,房地產業營業稅改繳增值稅後稅率很有可能為11%。對此,有專家表示,如房地產業價格上昇空間有限,營改增後房地產商的盈利將受到影響,日子恐將更加難過。
據記者了解,財稅部門和房地產商關於營改增的溝通早在2013年年底就已經開始,一些有代表性的房地產企業已經按照不同的政策假設對收入、成本、利潤等進行分析和測算。今年三四月間,萬達、萬科、碧桂園、中糧等一批房地產企業已經將自己形成的調研材料交給相關財稅部門。
據業內人士介紹,很多調研細化的程度很高,不過目前主要是收集房地產行業的信息,調研還處於初期階段,具體實施方案尚無定論。
不過,記者了解到,房地產業和建築業很可能同時納入營改增,並適用11%的稅率。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間接稅合伙人梁因樂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稱:『根據安永的理解,我們認為金融、建築業和房地產最遲應該會在明年下半年同時納入營改增。』他解釋道:『因為很多房地產開發商的資金來自金融機構,如果沒有同時開始營改增,會對上下游鏈條的抵扣造成一定壓力。』
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因為建築業的稅率在財稅【2011】110號文中規定為11%,所以房地產應該會與之一致,稅率也應該是11%。梁因樂也告訴記者:『建築安裝、房地產業比金融業簡單,根據營改增前期文件及營改增從開始實施到最近入圍行業的情況,建築安裝及房地產業是比較有機會按照11%的稅率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