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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保監會近日下發了《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決定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其中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將成爲首批試點城市。在經過若干年的討論之後,市場傳聞已久的“以房養老”終於亮相。一方面是中國傳統的“養兒防老”和不動產傳承的觀念,另一方面則是不得不面臨的老齡化社會給政府和國家養老金使用帶來壓力的現實,四地試點的消息再次引發民衆對“以房養老”話題的激烈討論。鄭州晚報記者劉鵬展
何爲“以房養老”
房產作抵押保險公司發養老金
早在去年9月,國務院就發佈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時隔半年,此項試點最終落地。
《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表示,以房養老保險產品的投保人羣應爲60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根據保險公司對於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增值的處理方式不同,試點產品將分爲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和非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其中,參與型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過定期評估,對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價值增長部分,依照合同約定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分配。而非參與型產品,則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價值增長全部歸屬於投保人的繼承人。
網友吐槽
房屋出租金養老也不錯
網友“非你莫屬”:奮鬥了一輩子纔買了一套房,當然還是要留給子女更放心。
網友“未艾”:交了社保的這批人怎麼算,難道還要以房養老?那社保是不是等於白交了?沒有房的這些人怎麼辦,沒有房子抵押是不是就等着自生自滅?
網友“碎碎念”:試點以房養老,是有房養老者的福音,以後可以不用增加兒女的負擔,用自己的房子給自己養老。
網友“迷失我心”:有無孩子我都不會接受。我可以把房子賣了,存理財,每個月的利息加退休金可以讓我生活得很好,如果過世了,還可以把錢託給信得過的人和機構去回饋社會。辛苦一輩子,最後房子給了保險公司,別開玩笑了!
網友“飛絮”稱:爲什麼非要把房子抵給保險公司、銀行或政府?我自己把房子賣了,錢存銀行要麼買穩健的理財產品,要麼就吃點活期利息慢慢花,或者租出去用租金養老,不是更好?
網友“樂我中華”:個人覺得道德風險太高,相當考驗保險人的信用,老人認知能力比較低,保險人若不誠信,以房養老可能變成以房騙老。
業內聲音
具體操作複雜多持觀望態度
事實上,除了中國人對這種養老模式較低的接受程度外,保險公司對這個“新事物”也多持觀望態度。一位保險企業高管表示,“以房養老”雖然開始試點工作了,但具體的細則還沒有出來,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講,技術上的操作難度係數會更大,處理好房屋評估和法律、通貨膨脹等問題,需要大量的投入。
“作爲金融機構,對以房養老存還是存在很多顧慮的。”一位銀行人士對此問題同樣並不“感冒”。他舉出幾個讓人擔心的問題,比如房價會下跌、抵押物會縮水;其次中國的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有的甚至只有40年或者50年;另外,如果房屋產權不清晰,老人去世後,子女再糾纏,不搬出去怎麼辦?該人士坦言:“面臨的具體操作問題的確相當複雜。”
行家支招
尋求多元化養老模式
雖然以房養老存在各種爭議,但是也有一定的市場。中國人壽鄭州市分公司培訓部專職講師閆軍麗表示,“以房養老的提出爲多元化養老模式提出了一個新的參考,它或許不是適合所有老年人的,但對於無遺產繼承負擔,同時又希望獲得改善型養老待遇的老年人來說,可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相比以房養老,閆軍麗認爲,購買養老保險和進入養老社區等方式更容易實現。
一家銀行工作人員透露,之前銀行也推行過“養老按揭”,但是業務開展並不樂觀,他表示,以房養老的試點具有很多不確定性,對於需要有穩定收入來保障生活的老人,也不妨考慮把買房所得款項存進銀行或購買收益率較高的理財產品等手段,通過獲取利息作爲養老的補充。
他山之石
國外的“以房養老”這麼做
美國:許多美國的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爲養老買房子,將富餘部分出租。美國政府和一些金融機構還推出“以房養老”的“倒按揭”貸款,對象爲62歲以上的老年人。
日本:日本“以房養老”通常選用“倒按揭”形式,適用於55歲以上的人羣。這種貸款不需要還債,貸款人死亡時房子作爲還債的資金。1989年,日本政府制訂《高齡者保健福利推進十年戰略》。該計劃要求各地方政府積極建設與完善與老人相關的各種設施。以此爲契機,各種老年公寓、老人活動室、老人醫院更多地開始出現。1994年黃金計劃被重新修訂,完善了以居家養老爲中心的社區老年服務體系。
英國:英國有不少老年人把自己的養老地點選擇到西班牙、南非等國家。這些國家物價水平較低,英國老人把本國的住宅出售後可在西班牙或南非買到面積更大或質量更好的住宅,享受到比本國更好的生活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