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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記暫行辦法通過
市政府常務會議
新聞發佈會
本報訊(記者杜娟通訊員穗府信)昨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廣州市商事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與此前的規範性文件一樣,儘管允許“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但並未完全放開住改商。
今年1月1日起廣州全面推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截至3月28日,全市新設立商事主體39656戶,註冊資本51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58.3%和101.3%。值得關注的是,《暫行辦法》明確,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符合規定條件的多家商事主體可將同一個地址作爲住所或經營場所向商事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符合規定條件的商事主體增設經營場所不需辦理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按要求備案即可。同時提高登記效率,對於商事主體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商事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
這是否意味着廣州和深圳、珠海等地一樣,對住改商放開了呢?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在發佈會上表示,並非如此。該負責人表示:“我們這次的討論,還是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一樣,沒有完全放開住改商。我們也看到了深圳、珠海的做法,他們沒有我們這樣的限制。主要是廣州市是一個特大城市,如果都允許住宅做經營場所的話,會給城市管理、給人民羣衆日常生活帶來很多的不便利,所以現在廣州還是不會允許住宅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