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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像走馬燈似的換,園區業主遭了殃:環境髒亂差不說,前任物業攜款失聯,業主手握收據拿不回交了的物業費。”3月25日,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接到華銳塔灣欣城居民投訴後,相繼到小區、業主委員會、小區辦及社區等多部門進行了調查。
氣人物業公司收費後突然撤園
張先生今年77歲,他入住皇姑區華銳塔灣欣城已有十年光景了。儘管年事已高,他好打抱不平的熱心腸一直未改。“你看,物業拿跑的物業費絕非只有一家兩家,”他說,自己手裏有數十份同園區業主交納物業費的收據,而這只是他收集的一部分證據。據他了解,交納了2013年全年物業費的業主至少有200多戶。
“我要求瀋陽市乘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退費,退還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1341元。”小區一位居民投訴說,2013年4月26日,居住在塔灣欣城的居民發現,服務了3年多的乘澎物業突然撤離園區,連個招呼都沒打。
物業撤離後,小區大門洞開,收廢品的、拾荒者、做小生意的隨便進出,垃圾遍地……業主們氣憤至極。
鬧心物業服務3年園區亂成一片
“物業公司走了,帶走了數百戶業主交納的物業費,欠下供電部門4萬餘元。”園區業主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說,收到的預交物業費複印件收據金額已超過70萬元。無奈,華銳塔灣欣城一期業主委員會新當選的11名委員墊付了6萬餘元。事發後,新任業委會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向不辭而別的瀋陽乘澎物業追討物業費。
據瞭解,撤離前乘澎物業曾公開表示,塔灣欣城一期物業費的交納率超過了70%。可是,面對如此高的物業費繳費率,廣大業主對物業的服務卻並不滿意:物業服務的3年,並未對園區公共設施進行有效管理和維護,比如園區內無監控設備、門禁監控設備已失效;夜間園區內80%照明燈不亮;化糞池髒水涌入景觀水池等。塔灣欣城社區反饋稱,小區居民反映的上述情況屬實。
無奈起訴至法院卻找不到法人
“乘澎物業確屬攜款逃跑!”皇姑區小區辦答覆稱,該小區由瀋陽華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乘澎物業公司是由華銳塔灣新城業主委員會自行選聘的物業公司對該園區進行服務。對此,皇姑小區辦多次要求、督促該物業公司來小區辦進行備案。但物業公司置之不理,拒不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
對於沒有備案的物業企業,小區辦不認同是正規的物業企業。該物業攜款撤離,導致業主的物業費交了而沒有享受到應有的服務,根據《瀋陽市物業服務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32號文件,小區辦只有督導權沒有執法權,需要執法部門、公安部門認定事件性質依法處理。
“我們已依法向法院起訴了。”小區業主代表稱,但法院反饋稱“送達不能”,因無法找到原物業公司法人。這起糾紛至今遲遲沒能解決,業主呼籲相關部門能關注並協調解決。本報將對此事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