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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日前《深圳市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市政府修訂併發布,諸多新舉措落地實施,將推動我市博士後管理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個突破”:
設站單位可申請政府公共租賃房
據市人社局透露,目前我市有博士後流動站4家、博士後工作站85家、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120家,在站博士後505人。深圳博士後工作站以企業爲主體,90%以上都是設在企業中,市級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重點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博士後工作。
“概括來說,我市博士後政策變化主要體現爲‘一個突破、兩個調整、三個完備’。”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一個突破”即我市博士後住房政策有了新突破。今後我市博士後設站單位和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可向市、區申請政府公共租賃房,定向配租給博士後,具體操作可由各設站單位向市住建局諮詢後辦理。
“兩個調整”:
博士後可網上申辦業務
《規定》對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的申請標準進行了調整,樹立了明確的導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博士後工作,同時對企業技術研發投入提出明確標準。“申請設立博士後創新基地,應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科研實力,連續兩年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比例不低於3%,或年科研費用總額不低於500萬元。”另外,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設立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必須先有經費保障方案後纔可覈准。
《規定》還對博士後日常業務辦理方式進行了調整,提高了服務效率。爲進一步簡化程序,精簡材料,市人社局開發完成了《深圳市博士後信息管理和網上辦公系統》,博士後申辦業務時,可以實現網上申辦,避免了紙質材料申報不便,提高工作效率。
“三個完備”:
博士後每年可領取8萬元生活補助
“三個完備:一是博士後資補助政策更加完備。二是博士後工作機制更加完備。三是設站單位和創新實踐基地設立和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備。”該負責人介紹。
《規定》中明確了建立以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牽頭,市發改、科技創新、財政、規劃國土、教育、公安、住建等單位參與的市博士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根據規定,市政府對在站期間經中期考覈和期滿考覈合格的博士後人員,每人每年發放8萬元生活補助,總額不超過16萬元。對在本市從事科研工作,且與本市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出站博士後人員,給予總額不超過10萬元的科研資助。對正常開展博士後工作的流動站、工作站或創新基地給予一次性資助,對流動站、工作站的資助標準爲50萬元,對創新基地的資助標準爲20萬元。對設站單位及創新基地開展博士後工作期間的日常經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爲每名博士後3萬元。
考覈不合格的博士後人員應予退站
《規定》明確了今後深圳市的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都要定期實行考覈評估,對創新實踐基地根據評估結果擇優推薦申報工作站,對管理不善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或取消資格。
另外,設站單位或創新基地應當爲在站博士後人員建立考覈制度。對不能按期完成開題報告、中期考覈、出站考覈或中途退站的博士後人員,設站單位或創新基地可追究合作導師和博士後人員本人的經濟責任。而博士後人員在站期間,考覈不合格的、或者出國逾期不歸超過30天的、或在學術上弄虛作假,影響惡劣的,應予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