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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土資源部下發通知,要求嚴控建設佔用耕地,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控制城市建設用地規模,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通知》要求嚴格控制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確需擴大的,要採取串聯式、組團式、衛星城式佈局,避讓優質耕地。
本報訊(記者範輝)國土資源部網站昨日消息,日前國土資源部下發通知,要求嚴控建設佔用耕地,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控制城市建設用地規模,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強化耕地數量和質量佔補平衡,堅持以補定佔,全面實施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制度;從城市人口500萬以上城市中心城區周邊開始,嚴格劃定和永久保護基本農田。
根據《關於強化管控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國土部要求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地用地,嚴禁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設立新城新區和各類開發區(園區)。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修改制度,禁止隨意修改規劃。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通知》要求嚴格控制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確需擴大的,要採取串聯式、組團式、衛星城式佈局,避讓優質耕地。逐步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重點控制東部地區特別是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羣建設用地規模,對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的地區相應減少佔用耕地指標。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外,原則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區新增建設用地。
此外,《通知》嚴格劃定和永久保護基本農田。各地應以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爲依據,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從城市人口500萬以上城市中心城區周邊開始,由大到小、由近及遠,加快全國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切實做到落地有戶、上圖入庫。堅持農地農用,不得借農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業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農家樂、私人會所等。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造湖、種植林果、建綠色通道及其他毀壞基本農田種植條件的行爲。基本農田和土地整治形成的耕地不得納入退耕範圍。
《通知》明確了耕地保護責任追究制度,構建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