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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報告顯示,全省超過7成的地級以上城市在2010~2012年城鎮居民住房購買力水平得到提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速度超過了房價增長速度,但是購買力水平的增幅有限。
其中,中山的城鎮居民住房購買力系數從2010年的4.9上升到2012年的5.9,上升了20.4%。以2012年爲例,購買力系數爲5.9,城鎮居民戶均人口爲3.2,表明中山城鎮家庭工作4.8年的收入就可以購買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假設收入增長速度與房價增長速度相同)。
中山城鎮居民住房購買力系數在2010年全省排名第六,在珠三角9市中僅次於東莞,與惠州並列第二;2012年,中山在全省排名第二,在珠三角排名第一。
報告還顯示,深圳、珠海、廣州的住房購買力系數最低,深圳市更是墊底。其中,2012年,深圳市城鎮居民一年的收入僅能買到2.1平方米,珠海城鎮居民可買到3.1平方米,廣州居民可買到3.2平方米。
此外,在農村居民住房購買力方面,數據顯示,中山市農村居民住房購買力系數從2010年的2.9上升到2012年的3.7,上升了27.6%,增長幅度超過城鎮居民。
以2012年爲例,農村居民購買力系數爲3.7,農村家庭戶均人口爲4.2,表明中山農村家庭工作5.8年的收入就可以購買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假設收入增長速度與房價增長速度相同),購買力系數躍升至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