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羊城晚報訊記者趙燕華報道:昨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11月70大中城市房價數據顯示,廣州上漲20.9%(詳見昨天本報報道),與廣州公佈的數據一漲一跌可謂“南轅北轍”。造成兩個官方數據“打架”,主要是統計方式方法不一致造成的。
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方法是房價指數方式,主要是直接按抽樣房價計算均價,並進行同質化數據的處理,比如對同一朝向的房屋進行跟蹤調查,可以反映同一地段同類房子的價格變動情況,與老百姓對樓價的感覺可能更爲相近。樣本點雖然沒有太多,但得出的房價指數較爲準確,能較爲清晰地反映出同一個樓盤當月比上個月的房價變動。
而市房管局則是把統計月份廣州十個區內所有交易的樓房價格相加,然後除以交易總面積,得出一個全市的“均價”。
知名地產界人士韓世同表示,雖然廣州市房管局的數據更爲真實,但這個均價的環比計算,忽視了結構性環比性問題。這種計算方式算出來的房價環比下降,只能說明上月低價樓盤入市較多。這種綜合比較法過於簡單計算均價環比,計算結果並不科學。
韓世同表示,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房價指數環比值,較爲準確反映市場情況,值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