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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馬超記者袁瑋)支付的買房定金賣家竟然沒收到?中介王某揹着買家和公司私自截留買房定金給父親治病,攜款潛逃3年終被抓獲。日前,徐彙區法院對這起案件公開審理,被告人王某以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王某大學剛畢業後就來到滬上某地產公司從事業務經理一職。2010年12月,餘小姐看中一套位於寶山區的房產。爲表示誠意,她通過中介王某向賣家支付定金9.5萬元。然而,餘小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她支付的定金並沒有打入賣家的賬戶,而是落入了王某的口袋。因爲過了很長時間都沒有得到簽約的消息,餘小姐來到房產中介詢問情況。恰逢王某在外帶客戶看房,其他員工接待了餘小姐,而經過詢問,他們並沒有餘小姐支付定金的記錄。等王某回來,店長馬上問他,王某當即表示馬上將錢拿到公司。然而,王某一出門便再也沒了蹤影。
直到今年8月,王某纔在安徽老家被抓獲歸案。談及當時侵佔這筆錢的動機,他才說出了自己的苦衷。原來當時他父親患有癌症,需要一大筆治療費用,而自己家裏並不富裕,碰巧餘小姐買房,就起了貪念。王某說,目前父親已經去世,家中也已經湊錢歸還了公司,希望得到法律的輕罰。
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爲,被告人王某擅自截留客戶定金95000元后逃離上海,已構成職務侵佔罪,根據本案的事實、性質等情節,最終作出了上述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