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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星城小區物業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物業費用上調,小區居民表示不理解。物業處工作人員表示上調的具體原因他們也不清楚。
在明日星城18號樓的業主張先生家裏,張先生拿出2008年12月份與明日星城物業開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住戶手冊》,在《住戶手冊》第19頁寫有,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繳納,收費標準暫定爲每平方米0.30元/月。而在第20頁的違約責任中,則寫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並退還利息。
張先生說,他家共98平方米,以前每季度繳納的物業費不到100元,但是今年以來第一季度繳納的物業費竟然是133.3元,爲什麼之前沒有物業的公告,也沒有修改以前簽訂的《住戶手冊》,物業就把物業費用上調了呢?“現在算下來每平方米繳納的費用是0.45元,諮詢物業爲什麼費用上漲,他們也說不出理由,這讓我們怎麼踏實。”
與張先生有同樣疑惑的明日星城小區業主還有不少,他們表示,如果物業要上調物業費用,那需要明確給出物業費用上調理由,並且修改《住戶手冊》。
記者諮詢明日星城物業管理處時,一工作人員表示,從今年元旦開始物業費就已上調,現已快一年了。“具體原因我不清楚,至於業主手冊的規定,那已經是很久的了,現在都什麼時候了還能跟原始社會一樣嗎?”該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