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重慶和上海的房產稅試點可以判斷不成功,沒有擴圍的意義。”中國社科院城鄉建設經濟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陳淮教授日前在某論壇上坦言。
“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指的是“房地產稅”,而不是之前試點的“房產稅”。陳淮指出,“房地產稅”與“房產稅”的區別不只是加了一個字,而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個稅種。正因爲是重新定義一個新稅種,所以需要立法,要通過全國人大,這需要一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