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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目失明的張先生因窗戶被鄰居擋光而將對方告上法庭。他認爲,自己雖然作爲盲人也有采光權。記者昨天獲悉,在通州法院的主持調解下,被告鄰居主動將擋光的棚房拆除。
張先生膝下無兒無女,長期依靠兄弟照顧,和馬先生相鄰單元而居,均住在通州區某小區的一層,兩個相鄰單元樓門中間有1.5米的間隔,屬於公共空地。馬先生在此地建設一石棉瓦棚房,致使張先生家的廚房窗戶被遮擋。居委會多次調解無效後,張先生將馬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拆除私自搭建的石棉瓦棚房。
張先生表示,馬先生私自搭建石棉瓦棚房嚴重影響了他家的採光以及通風,自己雖然作爲盲人也有采光權。
法院經現場勘查發現,被告搭建的房屋導致張先生家廚房的窗戶完全被遮擋。法院認爲,採光權是人們生存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盲人雖然看不見陽光,但很明顯也具有接近光的權利以及享受光的權利。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馬先生自行拆除石棉瓦棚房,後原告撤訴。(記者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