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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實“身份”誤導消費者
地板材質名稱標識有一些不規範行,下面爲消費者進行了梳理和總結,發現主要有以下幾種違規現象:
1、“自擡身價”
部分商家爲使木材顯得“高貴”,給地板品類增加了不少前綴修飾語,如“深紫檀色橡木”、“胡桃色紅橡”、“雞翅木色白橡”等,從而使普通的橡木有了“名貴”色彩。有的商家則在木材前面加上產地和形容詞,如非洲柚木、地中海柚木、貴族柚木、富貴柚木、柚木王、黃柚木等,讓木材本身變得模糊起來。
2、“冒名頂替”
一些地板材質採用的是俗稱或商家自取的“相似名稱”,消費者無法辨別材質真僞,如把槭木標成“楓木”、山毛櫸標成“櫸木”、西南樺木標成“櫻桃木”等。實際上,名稱相似的樹種可能價格相差很大,如優質的緬甸“柚木”產品和“金剛柚木”產品價格相差幾乎10倍,將“金剛”二字省掉,讓消費者誤以爲是真正的“柚木”。
3、“以假亂真”
由於採用了俗稱,也給了一些商家以假亂真的機會。如產自非洲的奧克欖木俗稱爲“紅胡桃木”,有商家稱其爲“桃花芯”,還有商家將顏色相近的“人面子”、“坎諾漆”也稱爲“胡桃木”,將“印茄木”標爲“菠蘿格”,從而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
4、“移花接木”
一般來說“胡桃木”對應的是“黑核桃木”,而國內產的“楸木”的正規名稱應該是“核桃木”或“核桃楸”,如果消費者購買“黑核桃木”,一定不能忽視“黑”字,否則有可能從“黑核桃木”變成了“楸木”,因此消費者要注意分辨。
二、留意材質規範名稱
隨着科學消費理念的普及,近年來消費者對地板消費知識的瞭解越來越多,選擇地板產品亦更加理性。但面對標識不規範的產品,不具備木材專業知識的消費者,一般很難分清到底哪個是“俗稱”,哪個是“學名”。那麼,消費者在購買地板產品時,如何才能避免買到名不副實的產品呢?
對於木材的名稱,消費者可以通過《中國主要木材流通商品名稱》及《中國主要進口木材名稱》中查詢。國家標準明確規定:爲防止出現糾紛,地板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在標註木種名稱時,應將中文學名放在最前,其後是拉丁文,不允許用所謂的華麗商用名來誤導消費者。
部分木材的學名對消費者來說比較陌生,因此在購買產品時除看標準名稱外,還要現場詢問了解木材的規範名稱,最重要的是看產品的檢驗報告。報告上面應標明被檢產品的類別、等級、檢驗依據的標準及檢驗類別等細節;標誌、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品名、樹種、等級、產地及使用說明等內容,並覈對與實際產品是否符合。每個商家都有告知義務,有義務標明地板的詳細信息,告知消費者使用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