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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已經征收房產稅的重慶和上海為例,筆者帶您大致了解一下房產稅的征稅細則:
重慶房產稅征稅細則
上海房產稅征稅細則
重慶市財政局副局長何志明去年曾表示,房產稅征收後10個月,重慶主城區應稅住房8563套,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額超過9000萬元,與預期相差甚遠。
上海市稅務局日前公布了全市應繳納房產稅的住房最新統計數據。截至目前,上海共認定約5萬套住房需要繳納房產稅,其中去年認定2萬餘套,今年約3萬套,其中90%適用0.4%的稅率。假若按2011年房產稅征收金額計算,今年的房產稅收入大約在60億元以內。
從重慶與上海房產稅的試點來看,試點的房產稅力度並沒有起到影響房地產市場的預期目的,征稅額及范圍並沒有大到調節剛需的目的。
雖然房產稅的調節作用並不明顯和出眾,但近期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仍舊撰文指出,將統籌推進房地產稅費改革,逐步改變目前房地產開發、流轉、保有環節各類收費和稅收並存的狀況。謝旭人指出要認真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經驗,研究逐步在全國推開,同時積極推進單位房產的房產稅改革。
但根據上海和重慶的房產稅試點細則,目前都只涉及對新購商品房征收房產稅。不過,從政策導向來看,未來房地產稅費將會逐漸轉移到持有環節:在存量住宅市場,目前持有環節基本是零稅費,這就使得住宅持有成本不高,而空置率不低,很多炒房客持有房產等待價格上漲。由於目前我國很多城市居民的財產收入以2-3套房產形式存在,可能會有比較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