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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房產代理公司的總經理,因個人鉅額借款逾期無能力償還,便利用房屋中介交易之便,僅付個首付,就將客戶的房屋“買”下,再抵押套現,一直不給付餘款。
經查,常州聚豐房產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索中林於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期間,涉嫌詐騙20名房主20套賣房款共計1216.7萬元。今天,《法制日報》記者從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案已被移送起訴。
房子已過戶
百萬尾款遲遲拿不到
2011年下半年,常州市民陳先生想把三年前買的一套房子賣掉,便將賣房信息貼在了網上。同年11月初,一位自稱姓谷的男子和陳先生聯繫,說想要來看看房。
這位自稱谷凱的男子在聚豐房產工作人員的陪伴下,到陳先生的房子裏走了一圈。“從外表看,谷凱怎麼看都不像有購買能力的人,不過誠意卻不小。”陳先生回憶,谷凱忙着挑房子的毛病,中介幫着還價,很快就把價格敲定在130萬元。
陳先生看這價錢不錯,很快便到聚豐房產總部籤合同。沒想到聚豐房產對這單買賣異常重視,總經理索中林不但親自簽單辦手續,還主動提出可以幫忙解決一切“政策難題”。
“二手房難貸款,而且過戶手續繁瑣,您不妨委託給我,先給房子過戶。我們中介公司拿着辦好的手續,可以幫買方辦理貸款,這樣您就可以儘快拿到全部房款。如果明年1月,貸款還是下不來,一切損失由我們中介公司承擔。”索中林對陳先生說。
“我一開始覺得中介公司這麼做有些不靠譜,但看到總經理親自寫的借條,親自忙前忙後處理房屋問題,所以還是去了公證處,委託他們全權辦理過戶手續。”陳先生說。
就這樣,陳先生這套130萬元的房子,前期只拿到了2萬元的定金和28萬元的首付款,剩下的100萬元尾款便沒有了蹤影。
遇到類似情形的,還有19名賣房人。案件移送到鐘樓區檢察院後,經調查,這20套房屋都沒有在房屋交易網站上備案;雖然都已經成功過戶,但都沒有簽訂正式的“居間合同”;雖然交易都顯示“房款已付清”,但賣房人卻都沒有收到尾款。20名受害房主,累計損失高達121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