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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差價,先算後算能差十萬
講述人:何朴,化名
房屋性質:西城區某保障房,2009年購得
房屋原價:53.2萬元
現估價:202.1萬元
說實在的,還沒到我著急的時候,因為我的房子得到明年纔滿五年。按照保障房的規定,得到那個時候纔能賣。
我個人覺得這次出的計算方式還挺詳細的,說得也挺明白。細則沒出來之前,好多網上的人都在吐槽,比如裝修花的錢怎麼辦之類。結果人家這次都說明了,各種費用只要合理就能計算在內。
當然細則裡還是有很多沒說明白的事情,拿我這個房子做例子吧。我的兩居室大概80平方米,當時的價格是每平方米6500元,總價差不多53萬元,加上契稅和一些手續費,總成本大概是54萬元。現在我們附近的商品房,已經漲到每平方米25000元左右了,按照這次公布的原值計算,我們的差價上百萬元,所得稅也得有幾十萬元。
但細則還沒有考慮到保障房的規定,按照我買保障房當時的約定,出售時要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兩限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也就是35%的差價。這35%的差價,是在減去20%的稅之前收,還是之後收?還是說有了這35%,就不收20%了?這次細則裡沒有說清楚,可先算後算,能差十萬元呢。
懸著10萬元
總房款:531927元
各類稅費:5319元
房產證代辦費及印花稅:585元
裝修成本:80000元
房屋原值總和:617831元
房屋現價:2021000元
差值:1403169元
同時扣除35%差價及20%所得稅:
771743元
先扣35%差價再扣20%所得稅:
673521元
兩種算法相差:982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