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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北京多名業主經中介公司“我愛我家”賣房疑似被騙一事,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28日表示,將啓動業主、客戶交易保障機制,9位業主未收到的2200多萬元尾款將由“我愛我家”先行支付,再由公司向買方追討債務。
儘管這一舉措有助於化解“我愛我家”遭遇的信任危機,但交易背後隱藏的漏洞、問題、責任,依然引發諸多熱議。
——事件回放:付首付就過戶,涉案款逾兩千萬
業主馬先生回憶道,去年11月份,自己委託“我愛我家”出售房屋。隨後,由經紀人引薦,一名叫“張金鳳”的女士出現,稱看中了房子,但因限購條款制約無法直接購房,由其家人代購。付款方式上,“她提出現金不足,先支付三分之一房款作爲首付,過戶後再抵押房產,在3月11日前用抵押款付清尾款。”
然而,伴隨約定尾款兌現期限到來,再三催促換來的卻是無休止的拖延。“這時,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進套’了。”馬先生表示,實際查詢後得知,房子早在今年的2、3兩個月便分別被“張金鳳”抵押給興業銀行和個人,有580萬元之多,“貸出個天文數字,卻始終拖延尾款,我的總房款才360萬元。”
有着同樣遭遇的,還不止馬先生一個。記者得到的一份含馬先生在內的7位業主所售房屋的情況說明顯示,7名業主共出售9套房屋,買房代理人均爲“張金鳳”。合同補充協議約定過戶後30-60個工作日交接尾款,但至今全部逾期業主卻仍未收到尾款,金額總計1830萬元。同時,5名業主的房產已被抵押、二次抵押甚至再次倒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