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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拿到房鑰匙的王女士發現,她購買的精裝修洋房和樣板間有不小的差距,“當時看樣板間裝修做得細緻極了,可交房時一看自己買的房子就沒那麼好,地磚有裂的不說,臥室地板顏色也不勻,衛生間臺盆和廚房櫥櫃接縫裏的膩子膏抹得裏出外進,平均1000多元每平方米的裝修費花得真不值。”
的確,很多精裝修房屋實際情況都會與樣板間存在落差,據這位銷售經理稱,精裝修房屋由於批量裝修,肯定存在“蘿蔔快了不洗泥”的情況,而且經常會有交驗的住宅內一些設備與合同不符的現象,如防盜門、衛生潔具、裝飾材料、燈具以及整體櫥櫃的樣式或品牌等與樣板間不符,這時購房者可以根據購房合同上的具體約定找開發商要求更換。另外,精裝修房屋樣板間裏的傢俱和配飾很多是實際交付使用時不包括的,購房者事先一定要詢問清楚,以免被美麗的樣板間矇蔽。
樣板間不等於樣品購房時需約定清楚以免維權被動
很多購房者在買房前都將樣板間作爲標準,可是樣板間作爲開發商推銷的工具,又往往出現樣板間與實際住房不符的現象。本市益清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玥昨天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認爲,樣板間並不等於樣品,可能與實際住房存在一定差異,但作爲購房者應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清楚以免維權被動。
楊玥律師認爲,爲防止此類糾紛出現,關鍵在於事先防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該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目前一些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面附補充約定,說明樣板間不作爲實際房屋銷售標準,而是以最終實物爲準。但是作爲消費者此時就應提高警惕,很可能自家的房屋與樣板間差別很大。爲了避免消費者吃啞巴虧,在購房時可以提出要求和開發商做明確約定,今後實際房屋和樣板間什麼是一樣的、什麼是不一樣的,可作爲購房合同中的“補充條款”進行明確。另外,即使開發商聲稱一些裝修效果是一致的,消費者也應詳細約定相關內容:首先,無論是毛坯房還是精裝修,都要特別清楚地規定房屋的可使用面積和實際高度。其次,對於精裝修房還要特別注意:要約定裝修使用塗料、地磚、防盜門等設施的品牌、型號、質量、標準;如果開發商配送冰箱、整體衣櫃、櫥櫃、衛浴產品等,要約定好產品的品質、價位或品牌。最後,還要考慮到驗收方式和費用,以及違約處理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