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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養老模式多樣化
1965年,法國成爲世界上第一個老年型國家。之後,瑞典、英國等發達國家相繼步入這一行列。在歐美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相對完善,人們大多依賴“社會養老”。新加坡等國在汲取西方社會養老優長的基礎上,致力於開發家庭養老。
國外養老主要有家庭養老模式、居家養老模式、機構養老模式和互助養老模式。家庭養老模式就是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由具有血緣關係的家庭成員對老人提供贍養服務。其養老資源主要來自於家庭本身的收入和家庭成員的照顧。居家養老模式就是老人居住家中,由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服務提供者主要有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老年社區、老年公寓、託老所、志願者等。由他們來照料老人的生活和飲食起居。機構養老模式就是老人居住到專門的養老機構,由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互助養老模式就是老人與家庭外的其他人或同齡人,在自願的基礎上結合起來,相互扶持、照顧。具體包括老年人結伴而居的拼家養老、社區內成員相互照顧的社區互助養老等形式。
當然,還有一些人們熱衷的養老模式,例如旅遊養老。國外很多老人退休後,喜歡到各地去欣賞秀美景色,體會不同的風土民情,從而在旅遊過程中實現養老。旅遊機構也樂於爲老年人服務,並通過與各地的養老機構合作,爲老年人提供醫、食、住、行、玩等一系列周到服務,使老人免除遊玩中的後顧之憂。候鳥式養老,是指老年人像候鳥一樣隨着季節的變化而變換生活地點的養老方式。這種養老方式總能使老年人享受到最好的氣候條件和最優美的生活環境。如美國就建立了大量的“退休新鎮”、“退休新村”吸引老人移居養老。鄉村田園養老,鄉村空氣新鮮、生活成本低廉,國外一些喜歡大自然的老年人退休後會選擇在鄉村的田園、牧場、小鎮等地養老,每日養花弄草、遊山嬉水,頤養天年。
不同國家養老模式各不同
美國:美國老人將房屋抵押給有政府背景的養老機構,由這些機構負責老人的養老開銷。直到老人去世,房屋才由養老機構收走並處置。這種方式的一個最大好處就是老人沒有了後顧之憂,可以衣食無憂地安度晚年。
英國:英國的“以房養老”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把房產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每月取得貸款作爲養老金,老人繼續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進養老院後用該住房歸還貸款。據調查,大約有20%左右50歲以上的老年人打算採用這種方式。另一種方式就是出售大房換購小房,用差價款養老。此外,還有老人將房產出售後搬到其他物價水平較低的國家去養老。由於英國的房子不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而且相關金融服務機構在這一領域運作了很多年,操作規範,因此老年人的權益還是有保障的。
荷蘭:荷蘭是“以房養老”模式的起源國,但實際上,荷蘭人對這種養老方式並不感興趣,“倒按揭”在荷蘭基本沒有市場。荷蘭人之所以不喜歡“以房養老”,主要由兩方面因素決定。首先是房產觀念。荷蘭人通常比較“愛財”,認爲擁有房產是成功的最直觀體現。受傳統觀念影響,他們覺得房子是一輩子爲之經營的窩,必須自己擁有。另外,荷蘭人還喜歡把房產傳給子女。只有在特別緊急、實在沒辦法時纔會考慮賣掉房子或者倒按揭。荷蘭人的房子一般都是自己買下來的。沒有租房的壓力,退休後的生活更輕鬆。2009年,荷蘭人住房自有率爲57%。
土耳其:土耳其人退休後最大的心願就是離開城市的喧囂,迴歸田園生活。如今,這種想法代表了一大批土耳其老年人的心聲。很多土耳其老人一般在退休前會把養老地點選好,位於土耳其南方的郊區和鄉村很受歡迎,因爲南方的氣候相對於北方來說要更溫暖、更溼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