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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日前通報37類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其中木家具(木制櫃)產品合格率為82.8%。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42家企業生產的250種木家具(木制櫃)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國家標准《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2001、《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T3324-2008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准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木家具(木制櫃)產品的木工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附著力、抗衝擊、耐乾熱、耐磨性、耐濕熱、耐液性、耐香煙灼熱)、軟硬質覆面表面理化性能(表面耐磨、抗衝擊、耐乾熱、耐劃痕、耐冷熱循環、耐液性、耐香煙灼熱)、櫃類力學性能(主體結構和底架強度、抽屜滑道強度、抽屜結構強度、穩定性)、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可溶性鉻、可溶性汞、可溶性鉛、可溶性鎘)等6大類2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43種產品不符合標准規定,涉及到甲醛釋放量、木工要求、櫃類穩定性、抽屜滑道強度等項目。
木家具國家監督抽查結果43產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