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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事:一份假收入證明就能騙一套保障房?——網民微博舉報農行寧夏分行員工騙購經適房調查
新華網銀川10月28日電(“中國網事”記者任瑋、趙國華)憑着一份從單位開出的“月收入1300元”的假證明,農行寧夏分行員工馬少棟突破重重審查,成功地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了銀川市申請經適房購買資格(第五批)家庭情況公示名單上。10月7日公示期已過,眼看馬少棟就能弄到一套經濟適用房,可是一個網民的微博舉報讓他的非分之想化爲泡影。記者調查發現,在保障房申請的審查和監管環節中存在漏洞,“造假”成本過低,使一些人鋌而走險。
核心網事:微博舉報經適房騙購浮出水面
10月15日,名爲“XX銀川經適房”的網民在微博上連發三條舉報信,舉報農行寧夏分行員工馬少棟不具備資格卻成功申請到經濟適用房,並在微博鏈接中附上《銀川市2011年申請經適房購買資格(第五批)家庭情況公示名單》,這封網絡舉報信迅速引起網民以及政府部門關注。
經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調查,馬少棟供職於農行寧夏分行銀川市興慶支行,今年6月該行向銀川市興慶區新華街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顯示馬少棟的月收入爲1300元。10月17日,當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前往銀川市興慶支行調查時,該行再次出具的馬少棟的收入證明卻變成了2800元,前後兩份收入自相矛盾。
根據《銀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試行辦法》,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銀川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才具有保障性住房的申請資格。2010年,銀川市城鎮居民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約1400元,馬少棟的實際月收入是2800元,不具備購買經適房的資格。
目前,農行寧夏分行已對被舉報人馬少棟給予警告處分,並扣發3個月績效工資。收入證明經辦人高燕被警告處分,並扣發3個月績效工資;銀川市興慶支行的主要負責人被通報批評和扣發1個月績效工資。
同時,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取消馬少棟的經適房購買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購。
記者調查:審查被動公章成爲誠信“通行證”
10月24日,記者來到銀川市興慶支行採訪時,當事人馬少棟說:“商品房太貴,我也買不起。我知道保障性住房是提供給低收入家庭的,我覺得以我家裏的狀況也屬於這種,就想試試看能不能申請到經適房。”
收入證明是不是如網民爆料的“只要不過分,找找關係想怎麼開就怎麼開”?就此問題,銀川市興慶支行行長李萍說:“正常情況下單位向外出具任何證明都需要行長的簽字才能蓋公章。職工工資收入證明,還要經過主管薪資的部門審覈後才能出具。”
可是,“月收入1300元”的假證明從何而來?據農行寧夏分行介紹,馬少棟收入證明的經辦人是高燕,她在不熟悉內部管理流程和工資制度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未請示上級主管按馬少棟的要求爲其出具了這份假證明,並私自加蓋了單位公章。
據調查,隨後,這份假證明連同馬少棟的戶籍等相關材料一路闖關社區、街道辦事處、民政局、住房保障局,這些部門的審查、複查都沒有被查出問題。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張偉軍說,目前在申請保障性住房過程中,最容易出問題也最難審查的就是經濟收入,由於收入途徑多樣、用工方式複雜等原因,很多人的具體收入信息無法準確掌握。
記者在馬少棟遞交申請材料的“初始關口”——社區和街道辦事處瞭解到,工作人員審查申請材料主要是看申報人手續是否齊全、正規以及經濟條件是否屬於保障範疇等。新華街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員朱春節說:“收入狀況很難掌握,虛開收入證明的情況往往在被舉報之後才能發現。”她透露,還有申請人在外地居住卻拿着本地戶口申請保障房等情況,“這種人、戶兩地的情況讓審查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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