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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外來務工人員聚集,塘沽地區“羣租”現象普遍,安全隱患日益突出。
昨日記者從塘沽政法委獲悉,爲控制“羣租”現象擴散漫延,塘沽房管、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對塘沽地區商品房屋租賃市場開展爲期一年的專項整治,並規定出租房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斷出租,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的人。
現狀—— 15000人蝸居羣租房
記者在位於塘沽河北路某公寓內看到,一間面積爲118平方米的三室已被用隔斷分割成六個小房間,每個“獨立空間”都顯得狹小、擁擠。“原本整套房子每月租金是1500元,現在我們租不過200多元。”租戶小吳告訴記者。
雖然租金少了,但是安全隱患卻增多了。據公安部門不完全統計,居住在羣租房中的人員有15000人。目前塘沽地區一些出租房屋戶自行改建房屋佈局,利用各種隔斷材料,將原有房屋擴建。
據介紹,租住羣租房人員由於生活習慣不同,加之十幾人甚至二十幾人共用一個廚房、一個廁所,難免發生內部糾紛摩擦,易滋生違法犯罪。羣租房隔斷多爲木質框架結構,室內堆積生活物品多,出租後,居住人爲了生活方便,私改電路、亂拉亂接電線,使用煤氣罐做飯,一旦出現火災險情,極易造成嚴重後果。
整治——打擊分隔斷出租
對此,塘沽房管、公安、安監、工商、稅務、消防等部門聯合對塘沽地區商品房屋租賃市場開展爲期一年的專項整治。凡塘沽地區內的商品房屋(包括地下室、車庫、商業用房)用於租賃給承租人居住或從事經營活動的,均屬此次專項整治範圍。
整治內容規定,出租房屋應當以原設計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斷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符合房屋出租條件的租賃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出租應注意自身房屋的消防安全,減少使用可燃材料進行裝修,注意電氣線路等隱蔽工程的安裝設置,平時應注重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
截至目前,公安部門已登記房屋租賃戶19000戶,預計實際超過20000戶。
對於違反上述行爲的租賃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應當自行整改。拒不改正的當事人將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由各職能部門依法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