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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農民生計如何保障
“如果是修公路、修水渠,要我們幹什麼,我們二話不講,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地出地。但如今要用近600畝的良田和溼地建酒店,我們不同意!”村民紛紛表示。
有村民說,祖先們留下的不只是農田,更是美麗舒適的環境,村民們現在安居樂業,豐衣足食,不習慣城市的喧囂,只喜歡黃昏時在田邊散散步,在草地上放放牛,老人和孩子在自家門前自得其樂。
按照補償安置方案,土地的補償標準爲每畝5.12萬元,青苗補償費爲水田每畝1000元,菜地每畝1200元。給予被徵地村組綜合補助費每畝1.2萬元。徵收土地範圍內地上附着物及果木的標準,參照《大麗高速公路(大理市段)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中的相關補償規定執行。
村民們算了算,幾項補償加起來,每畝地補償大約6萬元。“這夠一家人用幾年?用完以後怎麼辦?”村民擔心。
周麗玲告訴記者,政府做事都是把羣衆利益放到首位的,引進酒店項目也是爲了帶動農民致富。酒店建好後,投資商承諾會優先使用本地勞動力在酒店工作,可解決2000人的就業問題。而且,農民失地後,將按照大理市2008年開始實施的《大理市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可按月領到補助金。
該《辦法》規定,60週歲以上的失地農民按規定一次性繳費1.5萬元,所需資金由大理市人民政府、村集體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由大理市社保直接按月發給160元的基本生活補助,直至終老。年滿18週歲且不滿60週歲的農民,政府對其實施定額補助,一次性補助7500元,剩餘部分由村集體和個人各承擔50%,60歲後可根據所繳納的保險費計算相應的待遇,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到終老。
但村民仍然擔心,這些承諾可能都是空話。也許一些年輕人會被安排工作,但這會不會是臨時的,“想用就用,想開就開”?老人和小孩怎麼辦?實際上,有勞動能力的年輕人本來就可選擇去外地打工,但他們也有老的時候,到那時,家裏地又沒了,到哪兒討生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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