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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稱,廣州市今年8.5萬套保障房建設任務已經分解到具體項目地塊。其中,廣州地鐵公司等8家單位將利用自用土地建設13395套保障房,佔廣州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的15.7%。
“集資建房”、“自建房”、“團購房”等名目繁多的保障房項目的確令人“亂花迷眼”。保障房建設任務加快的同時,也衍生出一些花樣衆多的所謂的“保障房”。
保障房如何真正實現保障功能?原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發展戰略與規劃研究室主任王小廣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保障性住房在實施過程中要全程監督,針對保障房的濫竽充數或造假,一定要嚴格監督,並且定要嚴懲。
“有利就做大,沒利就不做。不少地方政府把保障房建設任務轉嫁給企事業單位,其動機就是怕花政府的錢,保障房是需要花錢,批商品房用地是要掙錢,增加地方財政。”王小廣指出,保障房目前存在的問題並不少,按套數設定建設目標正確,要求加快開工建設更是萬衆期待。“但是許多保障房項目開工是真,但竣工和開工是兩回事,我們不應只看開工的赫然‘業績’,可以想象,某些開工項目也有可能五年都竣不了工。”
亂象:“集資建房”“自建房”“團購房”層出不窮
記者調查瞭解,目前,央企單位自建房已越來越多。有北京多個大型國企內部員工的消息表明,有60%左右的國企都有自建保障住房計劃,所謂的低價“分房”仍在不公開地進行着,許多國企近幾年都曾集資建房或建單位福利房。
各地一些機關或企業,打着保障房的旗號,建豪華用房。繼湖南衡山縣電力局、安徽電力等企業被曝出集資建別墅羣;央行蘇州支行集資建別墅,有員工嫌“位置偏僻”而轉售他人;福建龍巖市經濟適用房被某些公職人員“團購”,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佔申購者比例20%;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價房項目成爲當地幹部福利房且被大肆高價倒賣牟利……
除此,在政府保障房建設任務繁重的背景下,利用公租房政策相對寬鬆的有利條件,招募企事業單位參與公租房建設便成爲各地的通用手段,早已不是祕密。今年沉重的保障房建設任務,使得各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都被推到了前臺,一些處於灰色狀態下的企業“自建房”在保障房“軍令狀”掩護下,變成了“陽光房”。
在一些高校或科研事業單位,單位的“團購”或“分房”也並不少見。今年三月,“清華大學將向教師分房1000套,並擬再建5000套”的消息被熱炒,福利房政策再次引起衆論。清華大學校長顧秉林曾表示,清華將在百年校慶後給教師大規模分房,教師只需以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市場價支付房款。
此外,最近被高度關注的廣州最大規模企事業單位自建保障房,會否成爲重回單位福利房的老路?外界質疑,企事業單位自建保障房會成爲變相福利分房,是開歷史“倒車”。
對此,王小廣表示,“我們絕不能出現體制迴歸,必須堅決反對保障房變福利房。如果自己單位建房,又要分給自己單位的員工,這和當初的單位分房沒什麼兩樣,我們不能走回頭路,人爲地製造新的不公平。”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透露,所有企業自建的保障房的房源都要面向住房困難家庭,由政府部門統一審覈把關,不會成爲單位福利房,另外還將出臺相關管理辦法,規範企事業單位自建保障房。參與建房的多家企業表示,他們自建包括公租房在內的保障房,是爲了完成政府任務。項目建成後,住房將全部按照政府規定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企業無權私自處理。
但資深地產專家韓世同則認爲,雖然是企業自有用地,但不等於用地性質就是商品住宅用地,除了工業園區性質的土地外,很多還可能是有歷史遺留問題的“瑕疵地”,這次用保障房名義“轉正”盤活,對企業來說並不吃虧。在王小廣看來,所有的企業土地都是公共資源,企業替政府承擔一些必要的社會責任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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