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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
購房人已辦理退房手續,如房地產開發公司未辦理房屋新建登記(一手房)或者購房人還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二手房)的,可以辦理已繳契稅的退稅。
二、所需資料:
1、《個人契稅(退房)退稅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納稅人的退稅書面申請一份;
3、房管局出具的註銷回執原件(查驗)及複印件;
4、契稅完稅證明原件(查驗)及複印件;
5、購房發票(正負聯)原件(查驗)及複印件;
6、本人身份證原件(查驗)及複印件,本人不能到場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查驗)及複印件;
7、購房合同(共5本)原件(查驗)及複印件(必須印有房管局加蓋的作廢章);
8、退款憑證及銀行結算清單原件(查驗)及複印件,
9、房屋權屬預告登記證明覆印件;
以上3-9項均提供複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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