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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限貸”到“限購”,再到眼下的“限價”,這一連串“限字令”構成了樓市調控政策的一道風景。然而,據媒體報道,近期在部分城市,特別是二三線城市,房價呈現迅速向一線城市看齊的漲勢。
二三線城市“一路高歌”,呈現向一線城市看齊的勢頭,高價房已經大大超越當地居民支付能力,這勢必帶來過度投資開發的隱患。異動現象說明二點:一是市場上流動資金充裕,投資者手中不差錢,提高首付、限制房貸的調控效應日漸式微;二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衝動情緒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事實上,今年初國務院出臺的“新國八條”中就提出,樓市調控目標要參照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擬定,但到底有多少政府真正從民生角度擬定調控目標?對房價調控目標設計不合理的政府又有多少被糾查被問責?說到底,讓地方政府自擬年度新建住房價格調控目標不靠譜,這是一種彈性管理,要知道,在土地財政的慣性衝動下,有多少政府還會抵制誘惑、清心寡慾、自覺自律呢?
要讓二三線城市房價降下來,還需用鐵腕政策整治,一方面各地年度房價調控目標不能光聽地方政府自說自話,國家要加大巡查、抽查力度,要多問計於民,給市民足夠目標設計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另一方面加大問責力度,對於穩定房價不作爲、亂作爲的地方政府,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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