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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今年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規定,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如今大限已過,在全國657個城市中,有608個城市按時公佈了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佔比92.5%。
從各地公佈的房價控制目標來看,除了北京市的房價控制目標是穩中有降之外,全國各地的房價控制目標“漲”聲一片,房價控制目標變成了漲價目標。大多數城市的房價上漲目標定在10%左右,而一些沒有具體上漲目標的城市,則是將房價上漲目標與居民收入增長或GDP增幅掛鉤。
房價控制目標變成了漲價目標,這是對“新國八條”精神的歪曲。“新國八條”之所以要求地方政府拿出房價控制目標,爲的是要讓地方政府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如今很多城市的房價充滿了泡沫,背離了健康發展的軌道,如果還繼續放任其上漲甚至上漲10%,這隻會使房價的泡沫進一步加大。而且一些城市在確定房價控制目標時,根本就沒有考慮到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與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混爲一談。如廣州房價控制目標是新建住房價格漲幅要低於年度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011年廣州居民收入增幅確定爲11%,居民可增加年收入3300元左右;而房價上漲11%,則每套商品房的價格將增加10萬元以上。這樣的房價調控目標只會進一步鞏固購房者的“房奴”地位。因此,對於這樣的房價控制目標必須重新調整。
鑑於房價控制目標變成房價上漲目標的事實,對目前各地的房價控制目標作出調整是必要的。不過,對房價控制目標的調整,並不意味着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管萬事大吉了,甚至認爲房價控制目標調整後,房價就會自動地降下來。這其實是兩回事,哪怕房價控制目標調整成爲了房價下跌目標,也不意味着房價就會下跌。如根據中國房地產指數系統百城價格指數最新公佈的對100個城市的全樣本調查數據顯示,在100個樣本調查城市中,今年3月份有82個城市價格環比上漲,2個城市價格持平,16個城市環比下跌。這就意味着全國城市房價控制目標仍然艱鉅。
所以,要抑制房價上漲,使房價迴歸理性,僅僅只是制訂房價控制目標或將過高的房價上漲目標調整下來是不夠的,關鍵還要做好日常的各項房價調控工作。比如,按照“新國八條”的精神,嚴格執行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的政策,停止對三套房及三套以上購房的貸款發放。比如,嚴格落實與執行“限購令”,控制投資購房與投機購房。比如,嚴格問責制度,對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的地方政府,要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等。只有切實做好這些監管工作,對房價控制目標的調整纔會變得更有意義,房價上漲的局面才能得以控制。
當然,更重要的還是要做好保障房的建設工作,落實保障房的建設目標。一方面是要督促去年580萬套保障房按時完工並交付使用;另一方面是要保證今年1000萬套保障房按時開工;此外未來五年3600萬套新建保障房建設的準備工作也要積極部署,尤其是要做好資金安排工作。只有大量的保障房投放市場了,百姓對商品房的需求才會減弱,商品房價格的下降纔會成爲一種必然。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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