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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1月26號出臺的“新國八條”規定,各地要合理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截至今天,距離各地出臺房價控制目標的時間僅剩6天,除了不到10個二、三線城市的地方政府出臺了彈性機制的房價控制目標外,一線城市及大多數二線城市卻仍處“糾結”狀態。
對於社會普遍關注的2011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在3月25號前確定,並向社會進行公佈,今天大限已到,浙江省11個地級市只有舟山市、嘉興市出臺了控制目標,其他9個地級市仍然按兵不動,而舟山市、嘉興市也只是含糊地說今年新建住房價格同比增幅控制在當年地區生產總值增速以內。根據浙江省的規定,對未能確定並如期公佈目標的,或在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地價超過同類地段歷史最高價的情況,有關部門將嚴格實行約談問責制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賈寶林日前曾表示:督促各地儘快出臺房價控制目標。
賈寶林:我們將督促各地儘快確定2011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要向社會進行公佈,我們省級相關部門,近期就貫徹國發1號文件進行督察。
太原市昨天(24號)發佈今年住房價格調控目標。
太原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康建斌:我們房產管理局考慮到市場變化的不確定因素,制定了今年我市新建住房同比價格指數上漲幅度不超過我市經濟發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速度。太原市經濟工作會議確定我市2011年GDP增長11%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
然而,不少市民對這一舉措還是不太滿意:
太原市民:政府控制房價上漲的速度也許是個好事情,但是對於我們剛參加工作時間不長的人來說,房價還是太高了,每個月都把工資還貸款,基本生活就沒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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