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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廣告管理,工商部門將嚴格規范廣告發布行為,加大對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的處罰力度。
據調查,購房人買房大多是通過廣告了解到項目信息的。因此,房地產廣告必須對房地產項目主體及有關事項作真實、客觀、清晰、明白的表述。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表現項目位置,應以從該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現有交通感到的實際距離表示,不得以所需時間來表示;不得含有風水、佔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昇學等事項的承諾。
今後,工商部門將依法對發布嚴重違法房地產廣告的單位處1至6個月暫停發布房地產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和發布資格的處罰,並向社會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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