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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措施,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結合我區區情,近日出臺了7條舉措加大房地產調控力度,以促進城市建設節約用地和房地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科學制定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要求,會同規劃、建設、房產等部門,科學編制2011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和中小套型中低價位商品住房建設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把握供地節奏,適時調整土地供應數量、結構和時序。
——加快住房用地供應。千方百計加快征地拆遷,推行文明征地,和諧拆遷,盡快形成具備供應條件的土地;適時采取集中審批、審批小會戰等方式,加快用地審批,督促各市、縣加快住房用地供應,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土地供應。
——探索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新模式,合理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加大房地產閑置土地清理力度。對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收取閑置費,閑置兩年以上的無償收回,堅決打擊圈地囤地行為。實施房地產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防止新的閑置土地行為發生。
——加強房地產土地市場監管。督促用地單位履行合同約定的開發利用條件,促進土地及時開發利用;嚴格執行房地產用地招拍掛出讓程序,科學確定房地產用地出讓底價;加強出讓合同管理,在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中要嚴格規范相關住房套數和套型面積約定,明確違約處罰條款,並嚴格執行項目開竣工約定;加強對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清理查處房地產開發中各種違法違規用地行為。
——進一步完善國土資源市場建設。抓好土地供應的宣傳推介和信息服務工作,進一步顯化土地價值;加強對招拍掛出讓建設用地供後的跟蹤管理,督促競得人按期進行開發建設;規范土地市場交易秩序,提高土地資產抵押融資服務效率。
——抓好城鎮基准地價更新工作。(記者唐廣生通訊員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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