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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房子,即使不住人,也不能辦理暫停供熱。
草案規定,新建房屋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不得辦理暫停供熱。『按照現行統一標准,新建房屋的供熱設施保修期是兩年。』沈陽市東陵區熱力供暖公司總經理馬祥波透露說。
事實上,沈陽市目前已經實行新建房屋不得辦理暫停供熱的政策,但執行的期限是新建房屋一年內。
馬祥波解釋,新建房屋不得停熱主要出於對供熱系統和建築使用壽命的保護。『就像新車需要磨合一樣,新建房屋的供熱設備,包括鍋爐、水泵、鼓引風機等設備都需要調試運行狀態,同時,頭兩年也有利於查找供熱系統跑漏現象的發生。同時,新建房屋如果在頭兩年暫停供熱,很容易因溫度低導致牆體產生黑斑,也可能降低建築的使用壽命。 』
供暖設備搶修時限最長72小時如果在供熱期間發生設備故障,那麼供熱單位要立即組織搶修,並向市和區縣(市)供熱管理機構報告,同時告知用戶。《條例(草案)》還首次對設備維修時限作出明確規定:一般事故,6小時內可恢復供熱的,搶修時限為6小時內;較大事故,6-24小時可恢復供熱的,搶修時限為24小時內;重大事故,24小時以上可恢復供熱的,搶修時限48-72小時內。
如果供熱單位違反規定,也將面臨處罰。如果供熱單位不按供熱期規定供熱,擅自改建、拆除、遷移供熱設施,以及因擅自停熱、不按規定供熱或不及時搶修而影響用戶生產生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處3-10萬元罰款,給用戶造成損失要依法予以賠償,情況嚴重的將被吊銷經營資質證。
盜用暖氣熱水最多罰款3000元以往,常有用戶隨意排放、盜用暖氣熱水,影響其他用戶供熱,今後這種行為將面臨罰款。《條例(草案)》規定,用戶擅自改動室內采暖設施或者安裝放水閥、循環泵,擅自調節、移動、拆除供熱閥門及鉛封、計量器具等,排放、盜用供熱設施熱水或者蒸汽,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處500-3000元罰款。
沈陽將鼓勵推廣供熱計量《條例(草案)》還突出了節能環保的供熱理念,鼓勵推廣先進供熱節能環保技術和供熱計量。同時,在編制城市供熱專項規劃時,優先發展熱電聯產和利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熱。新建住宅的供熱設施,要符合現行住宅設計規范溫度要求,並按照分戶計量進行建設。既有住宅不符合現行規范溫度要求的,將逐步進行建築節能改造和供熱系統改造。 (記者吳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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