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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正在此間召開的江西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獲悉,2011年,江西省人大常委計劃安排審議法規15件,其中制定法規6件,修改法規6件,批准法規3件。
計劃制定的6件法規包括: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環境保護條例、漁業條例、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村委會選舉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其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環境保護條例將在提前介入的基礎上盡快制定出臺。修改的6件法規是:鄱陽湖濕地保護條例、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郵政條例、實施村委會組織法辦法、物業小區管理條例、防震減災條例。
據介紹,為改進和完善立法工作方式方法,江西今年計劃對物業小區管理條例修訂案中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適時開展立法聽證,同時嘗試將立法評估與執法檢查結合起來。(記者黃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