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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即日起對新購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征收房產稅
上海市從即日起對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人均60平方米超出部分征收房產稅,適用稅率暫定為0.6%。
重慶市對存量和增量獨棟商品住宅均征房產稅稅率最高為1.2%
重慶將於2011年1月28日正式啟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今晚8點,重慶市政府召開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新聞發布會,市長黃奇帆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重慶市對存量和增量獨棟商品住宅均征房產稅,稅率分三等級,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高出3倍以下的住房,征收稅率為0.5%,高出3—4倍收1%,4倍以上收1.2%。
黃奇帆表示,重慶房產稅設計三個方面。首先對獨棟商品住宅,不管存量還是增量都收稅。另外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要征房產稅,這個高檔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高兩倍的房子。現在開始,新購的高檔房要征稅;三是如果是在重慶沒有戶籍、沒有工作、沒有企業,但是到重慶買房子,買一套不會收稅,但是他買兩套、三套、五套,我們常規說的什麼炒房團,純屬到這裡炒房子的,從第二套開始收稅,哪怕是普通房子也要收。
關於征稅的稅率。黃奇帆表示,重慶市是按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不管獨棟商品住宅還是高檔住房。其中的倍是指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與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相比。
黃奇帆還指出,目前是以房產交易價為征稅基數,如果三年、五年以後可能會進入要用評估的方法。如無存量商品住宅,買首套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都有抵扣。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檔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是以戶算,家裡是一個人一戶也是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戶也是抵扣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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