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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依法征稅提供基礎。專家認為,這或將是為房產稅未來試點、實施做好准備。
會議要求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並沒有直接提到房產稅。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部部長楊紅旭認為,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依法征稅提供基礎,『不僅是為已開征的稅種提供基礎,更是為全國范圍開征房產稅提供技術支持。房產稅並不是個新的稅種,上海和重慶兩個城市已宣布將率先試點,最終會向全國推廣。』
早在1986年,國務院就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指出房產稅是國家以房產作為課稅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對房產征稅的目的是運用稅收杠杆,加強對房產的管理,提高房產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配合國家房產政策的調整,合理調節房產所有人和經營人的收入。房產稅的稅率可以以兩種方式計算,納稅人每年可自行選擇納稅:一是按照房產價值70-90%計算繳納,稅率為1.2%;二是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稅率為12%。不過,該稅種實施後並沒有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房產開征。
對於上海房產稅的開征時間,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陳啟偉1月25日公開表示,『房產稅開征的發令槍在國家,上海目前正在積極做好試點准備工作,一旦有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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