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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商稅費成本將漲
北京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將大部分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1%上調至2%,實施日期自2010年10月1日起。
通知稱,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但容積率小於1.0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則要按照銷售收入的3%預征土地增值稅。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統一按照銷售收入的2%預征。
此間業內人士認為,上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將進一步收縮開發商銀根,增加房地產企業的稅費成本,並迫使房地產企業調節銷售速度和房價,從而增強房地產調控效果。
北京中原地產分析認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翻倍,將使開發商成本增加超過1個百分點。
數據顯示,截至11月底,北京今年商品房期房銷售面積為1154.4萬平方米,現房銷售面積為527.2萬平方米,按照商品房均價2.2萬每平方米計算,總交易額約為3700億元。 (記者岳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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