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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年以來全國及本市二手房租賃市場上出現的價格波動較大等現象,今天,市國土房管局發布天津市2010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的通知,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屋租賃市場管理,引導、規范房屋租賃行為,保護租賃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天津市2010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相關單位應在房地產交易市場、各置換連鎖店、租賃中介企業等信息網點上及時公布,以便廣大企業、群眾參照使用。市民如在租房時發現租房價格與指導租金差額較大,可向市、區房管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天津市2010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將全市各區(縣)以版塊為發布單元,版塊范圍及圖形市民可登陸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務網(www2.tjfdc.gov.cn)查詢。如南開區2010年住宅房屋指導租金,市國土房管部門將該區劃分為長虹版塊、老城廂版塊等八個版塊,並分別標明四至、該區域二手房特點以及高層、多層等的指導租金。如華苑版塊,北至迎水道延長線;東至津浦鐵路陳塘莊支線;南至華苑西路;西至外環線,小區較成熟,周邊配套設施齊備,適宜居住,指導租金高層為30元/月.建築平方米,多層為27元/月.建築平方米。
據悉,住宅房屋的市場成交租金可參照各區(縣)版塊的指導租金,根據市場實際情況適當浮動,浮動范圍一般不超過20%;非住宅房屋的市場成交租金可參照各區(縣)版塊內主要道路及典型建築物的指導租金,根據市場實際情況予以適當浮動,浮動范圍一般不超過20%。
同時,未列版塊、未列道路,以及所列版塊或道路的指導租金分類項為空白的,表明該版塊或道路目前沒有可供租賃的物業類型,或者沒有此類的物業租賃市場行為。如果該部分版塊或道路發生租賃行為,其市場成交租金可參考臨近版塊及道路的指導租金,結合市場情況確定。
此外,通知還明確天津市2010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是指以下基准房屋的租賃市場指導租金。樓房(住宅):有簡單家具、家電,一般裝修(鋪地磚,粉白牆,簡單衛生間及廚房裝修),有管道天然氣(或煤氣)、管道暖氣,周圍環境一般;平房(住宅):上水下水暢通,有廚房;高檔寫字樓的指導租金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實際租賃價格發布。
政府規定的各項稅費由租賃雙方按規定繳納,水電費、燃氣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等費用由租賃雙方自行協商約定。租賃雙方可在市場指導租金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房屋的裝修、配套設施設備、交通、環境和物業管理等情況,協商確定實際成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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