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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家住漢口金橋大道吉祥谷小區的彭女士家裡突然停水,原來,因為沒交物業費,家裡的自來水表被物業公司拆了。
據了解,彭女士於2008年9月入住該小區,住房屬精裝小戶型。因開發商未按合同規定如期交房、小戶型房一直未通天然氣、房子還存在漏水等問題,不少業主以未得到相應賠償為由,拒交物業管理費。
本月11日,物業人員曾到彭女士家張貼催費通知,並稱,如不交費將停止供水。此前,曾有幾戶業主的水表被拆。家住14樓的王先生說,半個月前,他家的水表就被拆過,為防止水表再次被拆,他乾脆用鎖鏈把水表箱鎖了起來。
昨日上午,記者陪同彭女士和王先生來到竹葉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吉祥谷服務處。其工作人員稱,因業主不交物業費,他們不得不采取這種極端方法來催款。
經記者協調,工作人員表示,將給彭女士家重新裝上水表。
對此,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李國宏律師認為,物業公司只能按合同約定,依法要求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物業擅自拆除業主自來水表,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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