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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聽身邊無數的朋友抱怨,裝修就像一場戰爭,除了和供貨商、家裝公司、裝修工人、物業、保潔等各個環節斗智斗勇外,更是對夫妻關系的一次重大考驗。裝修期間,幾乎沒有一對夫妻不吵架的。有人說,吵到鬧離婚實乃正常發揮,但凡超常發揮,離婚時直接連房子都不要了。
對此,我的經驗是,夫妻共同裝修,只能有一個『拍板人』。我和老公的婚房是在結婚前購買的,之後由雙方共同出資進行裝修,所以各自理所當然地都認為自己應當是那個做決定的人,矛盾也由此展開了。地板,我要木地板,他說鋪瓷磚;櫥櫃,我說深色好,他說淺色漂亮。逐漸的,從實質問題的爭吵,開始過渡到故意找茬,我說讓你10點半到現場,你怎麼就非得10點40到?!類似的問題,層出不窮,我一度懷疑自己尋找的究竟是生活伴侶還是辯論奇纔?我們到底是在共同營造一個家還是在搶奪一棟房子的主宰權?!
由於無休止的爭吵,工期一再拖延,最終還是老公讓了步。用當時他的話來說,『有什麼具體要求,盡管提。提完後,你走人。具體由我一個人監督執行,以達到你的效果為最終目標。』後面的事情順利多了,我完全負責逛建材家居市場,決定用什麼東西,他完全負責現場監工實施,完善細節,且各自約定,效果自負,誰也不能翻後賬。當然,裝修出的效果,由於思路統一,貫徹得力,整體還是相當不錯的。
裝修竣工那天,我的腦海中始終定格在一個鏡頭:老公趴在地上,一邊使勁擦著地板,一邊說,以後這就是咱們的家了,要好好愛惜啊!這時,我纔終於明白了一棟房子和一個家的真正區別。裝修,是為了兩人日後生活得更好,為了兩塊磚,一面牆,傷了夫妻感情,真是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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