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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國土房管部門下發的《關於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了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搖號選房規則。
搖號規則
1、搖號前,區房管局(區房委辦)應向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人書面送達《廉租住房配租搖號通知書》。2、所有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人應參加搖號活動,因疾病、殘疾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申請人(或被委托人)持搖號通知書、本人身份證(被委托人須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證、委托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搖號活動。3、搖號采用搖號機選號,按搖出姓名、身份證號的先後確定申請人選房順序。搖號分組進行,殘疾人家庭(指有肢體殘疾一、二級或視力殘疾一、二級人員的家庭)單獨搖號。
殘疾人家庭分為:A組(獨單)、B組(偏單);其他配租家庭分為:C組(獨單)、D組(偏單)。搖號順序按照A、B、C、D分組順序依次進行。采取在現場由選定的代表上臺啟動搖號機,隨機搖號,每次搖號確定一名配租申請人選房順序號。
參加搖號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數據應提前分組輸入計算機,錄入完畢後,由公證人員對搖號機進行簽封,在搖號現場由公證人員現場公開啟封。搖號結果現場公布,一經當場公布並公證,即為最終結果,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更改。搖號結果公布後,工作人員應當場與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人確認排序結果,並開具《廉租住房選房通知書》,作為申請人選房的憑證。
選房規則
實物配租申請人持《廉租住房選房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選房。因疾病、殘疾等特殊原因,申請人不能親自選房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選,被委托人應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證、委托書及《廉租住房選房通知書》參加選房。A組(殘疾人家庭獨單組)選房之後,C組(其他配租家庭獨單組)再選房;B組(殘疾人家庭偏單組)選房之後,D組(其他配租家庭偏單組)再選房。
各區結合實際情況,規定申請人選房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或未選定房屋的申請人,其選房順序排至本組最後,以此類推。對超過選房規定時間5日內仍未參加選房或未選定住房的,視為放棄。實物配租申請人房屋選定後不得更改,由工作人員將選房結果記錄在《某區廉租住房選房登記表》上,同時出具由區房委辦加蓋公章的《拆遷補償安置費繳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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