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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促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推動公共租賃房供地建房與廉租房逐步並軌。
記者27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在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選擇地塊,探索以劃撥和出讓方式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地建房、逐步與廉租住房並軌、簡化並實施租賃住房分類保障的途徑。
通知說,在房價高的地區,應增加中小套型限價住房建設供地數量。要在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同時,對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和具備『淨地』供應的儲備土地以及農轉用計劃指標,應優先確保以保障性住房為主的上述各類住房用地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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