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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國土房管部門提醒廣大購房者,房屋交易過程中須注意房屋產權不明、協議存在缺陷、貸款不成定金難退等情況引起的糾紛和風險。
1.二手房要有合法權屬證件。買房人要選擇有房地產權證(或公產租賃合同)的房產並實地查看,還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證件真實性及房產權利是否存在抵押、涉訟等限制轉移事項。
2.賣房人須具有房產處置權。買房人要仔細查驗賣房人與產權證上的所有權人是否一致。否則,應查驗所有權人經公證的授權書;有其他共有權人的,還應取得共有權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3.房產買賣協議應嚴謹規范。買賣雙方要對房產基本情況、價款、付款方式及時間、房屋交驗時間、雙方權利義務、房屋使用期間費用結算、違約責任等進行書面約定。
4.購房款應采用資金監管方式。買賣雙方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手續時,購房款應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手續,保證交易資金的安全。
5.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避免單方違約等問題帶來不必要的糾紛。
6.認真做好房屋交驗工作。
對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房協議或合同簽訂後,一定要在10日之內在天津市商品房銷售管理網上打印預訂協議或合同,並及時到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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