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事依據?
《關於印發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41號);《天津市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操作程序》(津房改〔2005〕408號)。?
二、辦事須知?
符合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條件的申請人,向負責其房屋拆遷的拆遷單位提出申請,同時,須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
2、家庭戶籍簿;
3、《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或《天津市遠年立戶住人違章拆遷安置補助協議》;
4、家庭收入證明(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定期撫恤金領取證》、《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特困救助卡》的家庭,提供其中一種證件即可)。
三、辦事程序和時限?
1、申請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資格。
2、區房委辦審核。工作時限5日。
3、公示。公示時限5日。
4、市住保辦備案。工作時限2日。
5、區房委辦開具《天津市享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資格證明》。
6、申請人市場租房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7、申請經濟租賃房補貼。
8、經濟租賃房管理中心審核並開具《天津市享受經濟租賃房保證金繳存通知單》。工作時限5日。
7、申請人繳存租賃保證金。5日內。
8、經濟租賃房管理中心發放儲蓄存折,劃撥補貼。每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