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房管局:
自我市實施經濟租賃房配租以來,各相關部門嚴格執行配租政策和操作程序,保證了工作的順利、平穩進行。針對配租受理中遇到的一些新情況,現就經濟租賃房配租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批轉市房管局擬定的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4]110號)第五條“原則上一人家庭租住單間住房”的規定,現明確經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房委辦”)審覈同意的單人家庭只按間配租經濟租賃房,由有關部門視房源情況進行統一配租,單人租賃住房政府補貼按建築面積30平方米計算,超出面積部分租金由承租人按覈定的房屋租金全額負擔。
二、經濟租賃房配租申請人已預選房屋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繳存租賃保證金的,視爲放棄配租申請,市社會保障住房管理服務中心(簡稱“服務中心”)將其選定的住房重新進行分配,並由區房委辦在其相關證件上作出註記。
三、2005年3月1日前持有區房委辦開出的《天津市承租經濟租賃房資格證明》的申請人,由區房委辦採取計算機搖號(或抓鬮)的方式確定申請人選房順序。各區房委辦定期向服務中心上報受理申請情況,服務中心根據各區受理情況和房源情況,將經濟租賃房分配給各區,各區房委辦組織申請人採用分批搖號(或抓鬮)的方式確定經濟租賃房選房順序。由申請人或被委託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搖號確定的選房順序及配租標準選擇住房,逾期未參加選房或未選定住房的申請人,視爲放棄配租申請,並由區房委辦在其相關證件上作出註記。
四、2005年3月1日後申請配租經濟租賃房的,由區房委辦採取分批搖號(或抓鬮)的方式確定經濟租賃房選房順序。確定選房順序後,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選房或未選定住房的,視爲放棄配租申請,並由區房委辦在其相關證件上作出註記。
五、各區房委辦應在市房管局、市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的指導下,本着公開、公正的原則結合實際確定選房方式、選房時間,確保該項工作有序進行。
六、區房委辦應在符合配租條件申請人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上作出“已申請經濟租賃房”和申請時間註記,並做好有關信息存檔工作。同時區房委辦應將本區放棄申請配租經濟租賃房人員情況建立檔案,內容包括放棄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被拆遷人姓名、身份證號、《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編號等。
附件:1.經濟租賃房搖號(抓鬮)選房規則
2.經濟租賃房受理情況明細表
3.天津市經濟租賃房搖號(抓鬮)通知書
4.經濟租賃房選房通知書
5.經濟租賃房選房登記表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